主持微软垄断案审理工作的法官把微软比作曾在美国企业发展史上占据显赫地位的标准石油公司。杰克逊法官对微软公司的律师说:“洛克菲勒对他的石油产业拥有绝对的控制权。我看你们之间没有任何区别。”
大约90年前,标准石油公司作为一家垄断企业,被美国政府强行分解。更令微软难以承受的是,杰克逊法官还把如今在个人电脑得到最广泛应用的视窗操作系统比作是19世纪呼风唤雨的石油大亨洛克菲勒。
杰克逊法官是在主持法庭听证时说这番话的。法庭审理将决定微软是否违反了美国在1890年制定的谢尔曼法(即反垄断法)。这项法律在很大程度上就是为标准石油公司实行垄断经营而制定的。
当年,标准石油公司控制了美国90%的石油市场,1906年罗斯福总统政府对它提出诉讼。1911年美国最高法院作出裁决,将其分解为30个小公司。(张文)